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