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更好的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日前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唐山市海警局丰南工作站签订了《关于办理海上刑事案件的协作办法》(下称《办法》),并在唐山海警局丰南工作站成立了驻站检察官办公室。
《办法》就该站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办理方法做了详细说明,对我院相关职责及监督权做了解析;该站与我院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我院通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立案、破案、采取强制措施等相关执法活动情况;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我院将应邀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今后我院将依托驻站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常态化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共同学习探讨案件办理相关问题;定期联合丰南工作站开展犯罪预防及普法宣传,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等海上犯罪的同时不断提高沿海渔业作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我区海上作业规范化、海洋资源治理科学化奉献检察力量。